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健立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六氟磷酸锂、5000 吨双氟磺酰亚胺锂、2000吨碳酸亚乙烯酯、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新能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浙江健立化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对浙江健立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六氟磷酸锂、50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2000吨碳酸亚乙烯酯、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新能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告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健立化学有限公司年2万吨六氟磷酸锂、50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2000吨碳酸亚乙烯酯、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新能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及相关承诺材料、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专家评审意见、仙居分局初审意见等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评报告书》结论。
二、该项目拟在仙居现代医药化工园区你公司新建厂区内实施。本项目总投资约 5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750万元,新购337.6亩土地,新建车间厂房以及相关附属配套公用设施,形成2万吨六氟磷酸锂、50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2000吨碳酸亚乙烯酯、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新能源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具体建设方案及项目实施后全厂产品方案见《环评报告书》。